关于2016年度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2023-07-18 19:23
关于2016年度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根据龙岗区交通运输协会《章程》规定,2016年会费收缴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会费收取形式:如现金缴费的单位请自带《会员手册》到交款处加盖交费章;如通过银行转帐缴费的单位,凭银行回单和《会员手册》到协会办公室开具缴费收据并加盖缴费章。
2、会费收取标准:
会长会员单位 6000元/年;副会长会员单位 5000元/年;
常务理事会员单位 4000元/年; 理事、监事会员单位3000元/年;普通会员单位 2000元/年; 其他会员单位 5000元/年;
一类汽车维修企业会员单位 3000元/年;
二类汽车维修企业会员单位 2500元/年;
三类汽车维修企业会员单位 1500元/年。
单 位:深圳市龙岗区交通运输协会
开户行:民生银行龙岗支行
帐 号:1811014210000712
温馨提示:
凡担任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监事职务的,按照担任职务对应标准收取会费。
协会办公室协助会员单位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审验手续及到期换证的单位提供咨询。
地址:龙岗交通运输局2号楼602室,联系电话:28922753。
特此通知。
深圳市龙岗区交通运输协会
2016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