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0年度龙岗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3-07-18 18:33

各机动车维修企业、区交通运输行业协会:
    为加强龙岗机动车维修市场管理,促进机动车维修企业诚信经营,优质服务,提高维修服务质量,根据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开展2010年度深圳市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的通知》(深交[2011]256号),决定开展2010年度龙岗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2010年度龙岗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辖区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蒋节农

副组长:陈建平、李红、漆荣辉、黄春兴、庞喜荣、张惠林、黄炳兴、郭仕良、刘德华、何伟祥、陈伟权、杨卫东、刘玉成、林雪文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管理组,具体负责辖区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资料收集汇总和信息传递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漆荣辉同志兼任,联络员:罗亮、邱俊勇;联系电话:28922919、28922629;传真电话:28922754;电子邮箱: anjike_lg@126.com

二、考核范围

考核范围为2010年12月31日前获经营许可的龙岗区一类、二类和三类机动车维修企业(以《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日期为准)。

考核周期为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三、考核方法

考核方法分重点考核对象和一般考核对象。

一类、二类机动车维修企业作为重点考核对象,我局组成考核组进行现场考核评分。一、二类类机动车维修企业须在网上填报《深圳市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申请(评定)表》(一、二类机动车维修企业及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企业使用)。

三类机动车维修企业作为一般考核对象,质量信誉考核采取企业自评备案的办法,不定等级。三类机动车维修企业须在网上填报《深圳市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自评申报表》(三类机动车维修企业使用)

     四、任务分工

(一)局安全管理组成立2个现场考核组,负责全区一类、二类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的具体实施工作(考核组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各辖区工作组主要负责督促辖区内三类机动车维修企业进行网上质量信誉考核申报工作;协助不具备网上申报条件的维修企业录入相关资料;做好自行停业、不在原址经营维修企业的清理报备工作;根据企业申报情况,结合日常监管,对存在安全隐患、违规违法经营等问题的企业(如上一年度考核为B的三类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并按有关规定加强管理、对违规企业依法查处。

五、考核内容和等级要求(一、二类机动车维修企业)

(一)考核主要依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交公路发〔2006〕719号)和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交通厅关于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交运〔2007〕923号)组织实施。

一、二类机动车维修企业及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企业的具体评分标准按照《深圳市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申请(评定)表》(一、二类机动车维修企业及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企业使用)执行。

(二)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等级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分别用AAA级、AA级、A级和B级表示。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指标,包括从业人员素质、安全生产、维修质量、服务质量、遵纪守法、环境保护共六项指标,总分为1000分,另有100分的加分项目。

(三)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各等级的考核规定。
1.AAA级:考核总分和加分合计850分及以上,且从业人员素质、安全生产、维修质量、服务质量、遵纪守法、规范经营、环境保护各单项考核分数在该项总分的80%以上。
2.AA级:考核总分和加分合计为700分(含700分)至850分段,且从业人员素质、安全生产、维修质量、服务质量、遵纪守法、规范经营、环境保护各单项考核分数在该项总分的65%以上。
3.A级:考核总分和加分合计为600分(含600分)至700分段,且从业人员素质、安全生产、维修质量、服务质量、遵纪守法、规范经营、环境保护各单项考核分数在该项总分的60%以上。
4.B级:考核总分和加分合计低于600分或者从业人员素质、安全生产、维修质量、服务质量、遵纪守法、规范经营、环境保护各单项考核分数在该项总分的60%以下。

六、考核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宣传动员、制定考核计划阶段(4月2日前)。做好考核工作的组织宣传、动员布置,按考核标准对考核组成员做好培训指导。

(二)企业自评阶段(4月3日~4月15日)。

1、各机动车维修企业通过深圳市机动车维修行业信息网填报质量信誉考核申报资料,登录操作如下:

(1)在网页浏览器地址栏输入http://im.sztb.gov.cn,进入深圳市机动车维修行业信息网主页进行登录,咨询电话:83700302;
    (2)“登录类型”在下拉菜单选择“维修企业用户”,“用户名”均为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上的许可证号,初始“密码”为“555555”。
    (3)企业登录后,选择质量信誉考核模块填写申请表,一、二类维修企业填报《深圳市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申请(评定)表》(一、二类机动车维修企业及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企业使用)。三类维修企业填写《深圳市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自评申报表》(三类机动车维修企业使用)。完整填写质量信誉考核申请表后提交,自评结果经系统打印成文本资料(A4纸规格)。

2、一、二类企业在4月15日之前如实提供以下申报材料并加盖公章(现场核验原件)至局安全管理组。

(1)《深圳市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申请(评定)表》(一、二类机动车维修企业及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企业使用)(网上打印版一份)

(2)《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档案》一份

(3)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及复印件一份

(4)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5)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6)检测设备检定证书复印件一份

(7)2010年度各种荣誉证书或获奖文件复印件一份

(8)反应企业形象的全貌图片(4R彩照两张)

3、 三类企业在4月15日之前如实提供以下申报材料并加盖公章(现场核验原件)至各辖区工作组:

(1)《深圳市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自评申报表》(三类机动车维修企业使用)(网上打印版一份)

(2)《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档案》一份

(3)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及复印件一份

(4)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5)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6)检测设备检定证书复印件一份

(7)2010年度各种荣誉证书或获奖文件复印件一份

(8)反应企业形象的全貌图片(4R彩照两张)

(三)开展考核阶段(4月16日~5月10日)。

1、局2个现场考核组对辖区内的一、二类机动车维修企业开展质量信誉现场考核登记、打分,并在评定表栏填写考核组初评意见;经复查确认后在评定表栏中填写企业初评得分和初评意见,并对企业的初评得分和初评等级意见以书面或通过网络系统通知被考核企业;5月10日前局2个现场考核组应将一、二类维修企业的初步考核结果汇总表(见附件2)以及《机动车维修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2、各辖区工作组负责统计辖区内三类维修企业的报备情况,填写《机动车维修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及《三类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报备情况表》(见附件4);对辖区内上一年度考核为B的三类企业进行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出具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对违规经营的企业依法予以查处;对已自行停业、不在原址经营的维修企业登记造册(注意拍照取证),并填写《自行停业维修企业汇总表》(见附件5);各辖区工作组应将以上表格连同考核总结于5月10日汇总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

3、考核期间,由于各企业需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我局暂停换证等备案类业务。

(四)公示复核阶段(5月20日前):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龙岗一、二类机动车维修企业的质量信誉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并提交至市交通运输委审核后,公示考核结果。公示期间,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有异议的企业组织复核。公示结束后加盖市交通运输委统一制作的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等级专用章。

六、有关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确保考核工作按时完成。各机动车维修企业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及时做好材料申报工作,各辖区考核组应协助不具备网上申报条件的三类维修企业录入相关材料,确保按时完成2010年度机动车维修企业的质量信誉考核工作。

(二)严格考核,确保考核结果公平有效。为确保本次考核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考核监督电话:28922754。在考核过程中,考核人员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造成考评结果失实的,其参与考评的结果无效,应按规定重新考核,同时,对当事人及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三)公开结果,发挥考核效力。对维修企业的质量信誉考核最终结果,将通过主要新闻媒体、市交通运输委网站向社会公布,同时抄送市财政委、市场监督局、保监局和各区政府等部门,为公务车辆维修定点采购、工商年审、从事保险代理业务资格、事故车辆维修定点采购等工作提供参考依据。市交通运输委将对考核结果统一制作考核等级标志,各被考核的一二类机动车维修企业要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统一悬挂公示考核等级标志,凡不按规定悬挂公示考核等级标志的,市交通运输委将通过媒体告知消费者可以视为质量信誉考核不合格企业,并纳入行业管理监督检查范围。

(四)考核工作应和维修行业日常管理工作相结合。各考核组应结合本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抓好龙岗机动车维修市场秩序的整治工作,对维修企业存在违规违法经营等扰乱市场秩序、损害消费者利益的突出问题予以严厉查处打击。

特此通知。

 

附件:  1.龙岗一、二类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现场考核组名单表

2. 一、二类维修企业初步考核结果汇总表

3. 机动车维修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

   4. 三类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报备情况表

   5.自行停业维修企业汇总表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1

 

龙岗一、二类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现场考核组

名单表

组名

考核内容

成员

联络员

第一组

一、二类维修企业

罗亮、彭伟沐、巫伟欢

巫伟欢13590493498

第二组

一、二类维修企业

黎芳、谢先敏、邱俊勇

邱俊勇 13760286213

 

 

 

 

 

 

 

附件2

一、二类维修企业初步考核结果汇总表

 

序号

企业名称

企业经营类别

人员素质得分

安全生产得分

维修质量得分

服务质量得分

企业管理得分

环境保护得分

加分得分

合计得分

等级





































































































































 

 

 

 

 

附件3                             机动车维修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

填表单位:                                                                                                    年    月    日

考核区域

机动车维修业户数量


一类(家)


二类(家)


三类(家)


从业人员情况(人数)

类别

从业人员总数

技术负责人

质量检验员

机修技术人员

电器维修

技术人员

钣金维修

技术人员

涂漆维修

技术人员

其他从业人员

一类









二类









三类









考核周期内的维修经营业绩情况

类别

整车大修

(辆次)

总成修理

(辆次)

二级维护

(辆次)

车辆小修

(辆次)

专项维修

(辆次)

维修产值

(辆次)

维修利润

(辆次)

上缴国家税金(辆次)

一类









二类









三类









备注:一、二类维修企业由局现场考核组填写,三类维修企业由各辖区工作组填写,同时提交电子版至anjike_lg@126.com

 

附件4

 

 

三类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报备情况表

类别

序号

企业名称(全称)

备注

类别

序号

企业名称(全称)

备注

(未报备原因)

 

 

 

 

已报备

的企业




 

 

 

 

未报备

的企业
































































填报单位(辖区工作组):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需同时发送电子版表格至anjike_lg@126.com

 

附件5

 

自行停业维修企业汇总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企业名称

原经营地址

备注

























































备注:为做好证据采集,各辖区工作组应同时提交所填报企业的原经营场所的现场照片,电子版表格发送至anjike_lg@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