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表彰2010年龙岗区交通运输协会先进会员单位和个人的通知

2023-07-18 18:33

各有关单位:

      2010年,龙岗区交通运输协会在区民政局、龙岗交通运输局的指导下,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总结经验,经龙岗区交通运输协会研究决定,对2010年在执行国家法律法规、遵守行规行约、诚实信用、积极支持行业发展的会员企业和个人,拟开展评比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比表彰活动评审小组。

组  长:彭伟凡

副组长:陈北杨、欧连、吴告健、林俊忠、肖炎胜、赵登俊、邓惠良、刘登高、贾涛。

成  员:蒋武钢、辛学勤、范瑞亭、郭兴隆、宋座集、杨永崇、罗烈双、陈良坚、郭明星。

二、评选项目

(一)、2010年度龙岗区交通运输协会“先进会员单位”20个。其中:运输企业(含场站)3个、危险品运输企业2个、汽车维修企业15个。

(二)、2010年度龙岗区交通运输协会“先进个人”40名。

企其中:运输企业(含场站)8个、危险品运输企业4个、汽车维修企业28个。对象为: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会员企业员工。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会员单位”参加评比条件(评分标准见附表)

1、协会会员单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道德规范。依法纳税,未有违反《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行为,未发生偷、逃、抗、骗税款行为。依法建帐和进行会计核算,严格执行国家财务管理制度。

3、全年没有服务质量投诉。

4、全年没有劳动用工方面的劳资纠纷。,企业依法办理职工社会劳动保险,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5、全年没有安全事故或事故率低。

6、积极参与政府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类活动。

7、参加过企业负责人培训并考试合格的单位。

8、汽车维修企业参加2010年全区汽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并取得合格的单位;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在安全标准化考核评级中达到二级以上的企业。

9、积极支持和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做好各项管理工作的会员单位。

10、单位的厂容厂貌、员工的精神面貌佳。

11、企业管理机构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健全,透明度较高。

12、曾经在市、区新闻媒体报道或表彰的企业优先评比(附相关资料证明)。

13、有特殊贡献的企业优先评比(附相关资料证明)。

(二)“先进个人”参加评比的条件(评分标准见附表)

1、参评个人应是龙岗区交通运输协会会员单位的职工。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道德规范;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

3、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努力学习政治理论,有较高的政策水平。

4、热爱交通事业和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开拓进取,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有突出的成绩。

5、廉洁奉公,团结同志,为人正派。

6、努力学习业务知识,积极参加岗位技术培训、理论研讨等活动,有较强的业务能力。

7、积极参加单位的各项活动,维护单位的利益。

8、全年没有服务质量投诉。

9、有相应的执业资格,工作认真、负责、文明、有开拓精神、有管理能力。

10、积极参加政府主管部门和交通运输协会举办的各种会议或各种活动。

11、工作业绩明显,在本单位服务二年以上。

四、评选活动的程序

参评者通过民主评议,单位鉴定后申报,经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再经评审小组讨论、审批后予以确认。

五、评选报名办法

1、根据参评的项目,从协会网站上下载相应的表格(评选申

请表)。协会网址是:http://www.sljtxh.com

2、根据评分条件,采取民主评议的办法进行自评,表格加盖公章。

3、参加个人项目评选者应由单位审批,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评比、表彰程序

(一)、资料报送、评比的时间

1、资料申报的时间于2010年11月30日下午5:00时截止。请将材料交到协会办公室小余(龙岗中心城建设路3号交通大楼2号楼205室),逾期申报者,恕不受理。联系电话/:28922753。

2、评审小组根据申报单位和个人的资料,经协会初评,并征求业务主管部门意见,最后经评审组的审批后予以公布。

3、评审时间:2010年12月。

(二)、表彰、奖励

1、被评为2010年度龙岗区交通运输协会“先进会员单位”的,授予奖牌。

2、被评为2010年度龙岗区交通运输协会“先进个人”的个人,颁发荣誉证书。

3、表彰大会时间:评比的结果在2010年12月30日(暂定)的总结大会上进行表彰。

4、评比的结果在协会网站上公布。

以上通知,请各单位积极参与此项活动,认真做好此次评比活动的各项工作,按时上报有关资料。

特此通知。

 

                                    

                               深圳市龙岗区交通运输协会

                               二○一○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