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各道路运输企业、各会员单位:
根据《市交通运输委关于印发深圳市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深交规[2014]4号)规定,道路运输驾驶员二年为一周期必须参加继续教育,取得《深圳市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证明》是从业资格证换证的必要条件之一的要求,经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批准,龙岗交通运输培训中心即日起举办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换发从业资格证培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取得深圳市交通运输委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客、货运输驾驶员(含危险化学品驾驶员)。
二、报名所需资料
1、填写《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件换发、补发、变更登记表》,一式二份;
2、身份证、驾驶证、居住证、从业资格证IC卡复印在A4纸上;
3、一寸白底彩色近照2张,贴在登记表照片处。
三、报名所需培训费(165元)。
1、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员会粤发改价格函【2014】3606号《关于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要求,收费标准为96元;
2、依据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司、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组织编写的教材《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教材》、《道路运输事故典型案例评价》69元。
四、培训内容、师资
1、内容:按交通运输部交运发【2011】47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大纲》执行。
2、师资:聘请持有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核发的《全国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暨客运驾驶人大培训活动骨干师资培训合格证书》的专业教师授课。
3、培训联系方式
地点:龙岗区龙岗街道鹏达路164号11楼(龙运通汽车检测站旁);
联系电话:0755-8972 2998 、手机:131 1360 8095 联系人:黄颖娟。
五、培训班期
1、第一期:2015年1月8日-10日;
2、第二期:2015年1月23号-25号;
3、第三期:2015年1月29日-31日。
2015年春节后再排定后续班期。提别提示:学员可自行选择班期,也可跨班期上课。
七、核发《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证明》
每位学员完成了24课时学习任务后,由深圳市交通委员会客运管理局、港航与货运管理局备案的具备资质的协会培训机构出具《深圳市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证明》,驾驶员可凭该有效证明自行到客运局或货运局办理从业资格证换发手续。
八、从业资格证换证手续所需资料清单
1、填写《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换发、补发、变更登记表》;
2、身份证、驾驶证、IC卡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复印到一张A4纸上,正反都要复印(旧IC卡原件市交通委收回);
3、到交警局西丽车管所打印一份《三年内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记录证明》,此件客运、危运驾驶员必需打印,货运驾驶员不需此件;
4、深圳市龙岗交通运输协会、龙岗交通运输培训中心出具的《深圳市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证明》一份。
白底彩色1寸近照(贴在换发登记表上),上述四项顺序装订,装订位置在左上角。(客运驾驶员如果在深圳市注册的客运企业工作,可交由本企业安全员统一到客运局办理,没有在企业上班的可自行到客运局一楼窗口办理。)
6、办理地址:
①、市客运交通管理局在罗湖区滨河路海事大厦一楼;
②、市港航与货运交通管理局在罗湖区草铺翠山路2号二楼。
深圳市龙岗交通运输培训中心
二○一五年一月四日